
邢露这辈子最熟悉的味道,是蜜丝佛陀茉莉花爽身粉的香味。
那盒爽身粉是她攒了很久的零花钱买的,她舍不得一次用太多,只在每天出门前往颈背上轻轻拍一点,再仔细抹匀。
可那天她大约是走神了,颈窝那儿留下一小块没晕开的雪白,带着茉莉香,像一小撮没化掉的雪。
这是她中学同桌李明真第一次见到邢露时的印象。那时候邢露刚转进香港这所贵族女校,话不多,坐得很直,脖颈修长,身上总有股淡淡香气。李明真以为她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小姐,后来才知道,邢露住的地方离学校很远,每天要转两趟巴士才能到。
邢露从不提自己的家。
她家其实在界限街一间租来的小公寓里。
母亲是厨娘,父亲失业的时候多,偶尔出去画电影广告牌,赚的钱还没捂热就拿去喝酒。
可就是这样一户人家,母亲硬是把女儿送进了全香港学费最贵的女校。理由是:你只有跟有钱人做同学,将来才能嫁进有钱人的门。

母亲给邢露梳头,喂她喝牛奶,把她的裙子熨得没有一丝褶。母亲说,女人这辈子就靠一张脸,你这张脸不比任何人差,凭什么过苦日子。
邢露听进去了。
她每天早上花半小时打理自己,衣服旧但干净,皮鞋磨破了边但擦得锃亮。她在学校不说话,只看。
看同学的钢琴老师每周三次来校授课,看同学的芭蕾舞裙从巴黎定制,看放学时校门口那一排排豪车,司机戴着雪白手套,替小主人拉开车门的时候会微微欠身。
她问过自己很多遍:我为什么不能过那样的日子。
没有答案。她只知道,贫穷不是光环,是诅咒。
邢露的父亲是另一种人。这个男人一辈子活在旧梦里,西装袖口磨破了也不肯换,皮鞋底补了又补,出门前必定把头发梳得一丝不苟。
他教邢露画画,带她去看画展,去码头看远洋轮船,给她讲伦敦的雾、巴黎的铁塔、威尼斯的水巷。他讲这些的时候神情陶醉,好像昨天刚从那些地方回来。
其实他离开英国已经快十年了。
1949年,邢露九岁。那年五月,一封电报从伦敦飞来:祖父病危,想见孙女最后一面。母亲把首饰当了,凑了两张廉价机票的钱,满心指望能继承一笔遗产。父女俩飞过大半个地球,赶到医院时,老人已经走了。
没留下遗产,只留下一堆债。

父亲没有失望。他站在泰晤士河边,告诉女儿,那些在河上飞的白海鸥全都是女王的。女王每天派侍从数一遍,可海鸥太多了,永远数不清。
那天他带邢露去了一家很老的餐厅。水晶吊灯从天花板上垂下来,服务生穿黑色燕尾服,神情高傲。
邢露吃了奶油汤、牛排,还有一小杯盛在银器里的草莓冰淇淋。吃完饭,父亲翻遍所有口袋,用最后一张皱巴巴的钞票,买下橱窗里那盒二十四色的彩绘笔。
很多年后邢露还会梦见那个下午。她忘不了那盒笔,忘不了泰晤士河,忘不了父亲说,你将来也想当画家吗。
她把这些都装进心里,打包成一个叫“伦敦”的梦。她以为只要回到那里,就能回到那个下午,回到还能相信一切的年纪。
可她没有那个命。
邢露的第一个男朋友叫程志杰,对面男校的理科优等生。她喜欢他穿白衬衫的样子,他喜欢她身上那股茉莉香。
他们偷偷约会,偷偷写信,偷偷许愿将来一起去美国念书。两个月后程志杰出国,起初信来得勤,后来慢慢少了,再后来是一封分手信。
邢露没哭。她把信撕碎,冲进马桶,第二天照常上学。
她开始工作,凭着长相和英文进了一家奢侈品店。店里来的客人非富即贵,买衬衫像买纸巾,一挑就是二十件。
有个叫杨振民的客人常来找她,三十出头,斯坦福毕业,父亲是纺织业大亨。
他说喜欢她挑衣服的眼光,其实她心里清楚他喜欢什么。
她让他追了三个月,把自己交了出去。

杨振民去意大利出差前一天,还在电话里和她吻别。三天后邢露在酒店楼梯转角看见一块婚礼指示牌,新郎的名字和他一模一样。她循着指示牌走到宴会厅,看见穿白色礼服的男人春风得意地挽着另一个女人。
杨振民追出来解释,说这是家族联姻,说他身不由己,说他只爱她一个人。
邢露没说话。她踮脚吻上去,然后用力咬破了他的嘴唇。杨振民推开她,骂她是疯婆子。
她笑着擦掉嘴角的血:杨公子,用你这张嘴去吻你的新娘吧。
杨振民说,都是你自愿的。
邢露后来想,这句话大概是真的。从头到尾没有人拿刀架在她脖子上。她自愿爱上不该爱的人,自愿相信不可能兑现的诺言。她只是不甘心,凭什么别人生来就有一切,而她连一个真心待她的人都遇不到。
离开那家店之后,她学了日语,跳槽到一家珠宝店。她以为把日子填满就能忘掉那些事。但有些东西忘不掉。比如母亲从小念叨的那句话:只有钱才能买到幸福。
母亲教了她二十多年。她信了二十多年。
顾文芳找上门来那年,邢露二十四岁。
这个保养得宜的贵妇人是船王徐浙生的遗孀。她开门见山,说想请邢露帮一个忙。她有个儿子叫徐承勋,放着万贯家财不继承,偏要去当什么穷画家。她希望有人能让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儿子明白,贫穷不是浪漫,爱情填不饱肚子。
邢露的任务是让徐承勋爱上她,然后再以嫌他穷为由甩掉他。事成之后,她可以拿到一千万,条件是离开香港,永不回来。
邢露答应了。

她被安排进徐承勋常去的那家咖啡店当店员。徐承勋每周来三四次,每次都点巧克力蛋糕和黑咖啡。
他穿旧毛衣,背画夹,笑起来有点腼腆。他不知道他的画卖不出去是他母亲在背后搞鬼,不知道这间咖啡店是他母亲让人开的,更不知道眼前这个帮他系围裙的女孩,是他母亲用一千万请来的演员。
但他知道画画。他画泰晤士河,画西敏寺,画伦敦塔桥。他画那些邢露只在梦里见过的风景。
他说,他小时候跟父亲去过伦敦。他说那是个终年阴雨的城市,可他偏偏最爱那里的光。
邢露没告诉他,她也去过伦敦。那一年她九岁,站在泰晤士河边看海鸥,以为那些鸟是女王的,以为世界是个童话。
她发现自己开始怕了。怕他问起从前,怕他看出破绽,更怕这一切只是演戏,她却不知不觉入了戏。
徐承勋没什么钱。为了请邢露吃一顿像样的饭,他把陪练赛车赚来的酬劳全花出去。为了买她多看了一眼的玫瑰金戒指,他把最珍爱的那幅《泰晤士河》卖给了画商。他不知道画商是他母亲的人,那幅画根本没卖出去,只是换了间仓库存放。
他把戒指戴在邢露手指上,说,等我有钱了,给你换个大的。
邢露低头看着那枚细细的指环,没敢抬眼。
她想起杨振民送她的钻石耳环,想起程志杰写来的情书。那些东西现在在哪里,她已经想不起来了。
可这枚几十块钱的银戒指,她大概这辈子都忘不掉。

有一天她痛经,蹲在咖啡店后巷站不起来。徐承勋二话不说把她背起来,一口气爬了六层楼。他把她放在床上,翻箱倒柜找止痛药,最后翻出一包卫生巾,涨红脸问她是不是要这个。
他说,生个孩子就不会痛经了。
他说,那我们生一个吧。
邢露把脸埋进枕头里,眼泪浸湿了布料。她想,如果早几年遇到他该多好。如果她不是邢露,他不是徐承勋,如果他们只是两个普通人,在寻常日子里相识、相爱、变老,那该多好。
可惜没有如果。她见过他的母亲,收下了那笔钱的预付部分。她签过一份协议,协议上写得很清楚:完成任务,离开香港。
她没有回头路了。
分手的那个晚上,邢露按照计划,和一个男模出现在酒店房间门口。徐承勋站在走廊尽头,隔着那么远的距离,她都能看清他眼底的光一点一点暗下去。
他说,你说我穷,所以你不要我了。
她说是。
他又问,那你有没有爱过我。
她没答。
徐承勋走了。他回到母亲身边,接手家族生意,把船王产业从航运做到房地产,又做到银行业。
他入股英国第一银行,和首相在唐宁街十号共进早餐。他成了港岛最年轻的商业巨子,杂志封面上他西装笔挺,笑容得体,再也看不出那个背画夹的年轻人的影子。
邢露拿到尾款,飞去了伦敦。
她在泰晤士河边租了一间小公寓,重新做回学生。她账户里躺着一千万港币,却过得比从前更拮据。她不去那家老餐厅,不买昂贵的颜色笔。她只是每天坐在窗边,对着那条灰色的河,一遍一遍想起父亲说过的海鸥。
那些海鸥是谁的?

全都是女王的。
可她不是女王。她什么都不是。
一年后,她在伦敦街头遇见一个流浪汉。那人抢她的包,她没护住包,却拼死攥紧了手指上那枚细细的银戒指。流浪汉捅了她一刀,抢走戒指,跑进巷子深处。
邢露捂着伤口走了几十米。血从指缝往外涌,她走不动了,靠着墙慢慢滑坐下来。这时候巷口的收音机正播报财经新闻,播音员用流利的英语说,徐承勋爵士今日在白金汉宫接受女王授勋。
她听着那个名字,轻轻笑了一下。
泰晤士河上的海鸥飞起来又落下,没有人数得清。女王不知道,她的侍从也不知道。
老妇人发现她的时候,她已经没有气息了。老妇人蹲下来,掰开她僵硬的手指,把那枚沾了血的银戒指撸下来,塞进自己口袋。然后才慢慢站起来,走到电话亭报警。
警察来时只看到一具女尸,死因是失血过多。没人提起戒指的事。没人知道她为了护住什么东西才不肯放手。
邢露的母亲从银行领走了那一千万。她在香港买了两间房,一间自住,一间出租。邻居问她女儿怎么好久不见,她说女儿在国外发展,忙得很。
第二年春天,徐承勋结婚了。新娘是银行家的千金,温婉可人,婚礼在浅水湾举行,报纸娱乐版登了整整两版。婚后第二年,妻子生下个男孩,眉眼像父亲,徐承勋给他取名徐念恩。
念恩。念的是谁的恩,只有他自己知道。
那年秋天他去伦敦公干,不知怎么找到了邢露生前住过的那条街。他按响门铃,等了很久,门才打开。
邢露站在门里,瘦了很多,脸色苍白。她看见他,怔了一下,然后侧身请他进去。
屋里陈设简单,没有一件多余的东西。窗台上养着一盆绿萝,书桌上摊着几本画册。她住的地方离泰晤士河不远,从窗口能望见灰蓝色的河水缓缓流过。
徐承勋没坐下。他站在屋子中央,环顾四周,开口问的第一句话是:你那个有钱的男朋友呢?没有陪你来?
邢露没回答。

他继续说:我本来是可以给你一切你想要的东西。我是很有钱的,你想不到吧。生在一个这么有钱的家庭,让我觉得有点不好意思,好像是拿走了别人应得的那一份。我甚至想过放弃这些钱,只做我喜欢的事。像你说的,我以为贫穷是一个光环。
他顿了顿。
谢谢你让我知道,有钱并不是罪过,贪婪才是。
他说完转身,拉开门,走了出去。
邢露站在窗口,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巷口。她想叫住他,想告诉他那幅《泰晤士河》还在,她买回来了,就放在床头的抽屉里。想告诉他那个戒指她也留着,虽然被流浪汉抢走了,但她拼了命想留住它。想告诉他她没有那个有钱的男朋友,从来都没有。
可她什么都没说。她只是站在窗边,看着泰晤士河的水流,想起九岁那年父亲问她:你将来也想当画家吗?
那时候她说是。现在她不知道了。
几天后,邢露在巷子里死去。
关于她,很多人问过同一个问题:徐承勋明明那么爱她,她也明明动了真情,为什么不收手?哪怕在最后一刻,向他坦白一切,求他原谅,结局会不会不一样?
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。但如果你见过她小时候的样子,见过她母亲如何一遍遍替她梳头、喂她喝牛奶、叮嘱她永远不要爱光棍——你大概就能明白。
邢露这辈子,从来没有真正相信过自己值得被爱。

她相信美貌可以换钱,相信金钱可以买尊严,相信只要足够精明就能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。
她唯独不相信的是,有人会不计较她是谁、从哪里来、口袋里有几毛钱,仍然愿意真心待她。
所以当徐承勋真的这样待她时,她慌了。
她不知道怎么接住这份真心。她从小受的训练是如何抓住男人的钱,不是如何回应男人的爱。那笔一千万的交易,与其说是她和顾文芳之间的契约,不如说是她给自己找的退路——只要这一切是交易,她就不必承认自己爱他。
只要她收下这笔钱,她就有理由离开。只要她先开口说不要他,就不用担心有一天他会先开口说不要她。
她以为这样就不会再受伤了。
她错了。
她护住的那枚戒指,几十块钱的银戒指,被一个素不相识的老妇人从她手指上撸走,当了不知几个钱。
她攒了一千万,自己没用上一分。
她爱的男人恨了她一辈子,至死不知真相。
她这辈子像一滴露水,太阳出来就干了,没人在意它落下来的时候是什么形状。
香港作家张小娴为这部小说取名《红颜露水》。露水两个字,大概早就写好了结局。

邢露死后第二年春天,徐承勋的儿子在港岛出生。满月那天,他站在婴儿房窗前,看着花园里刚浇过水的玫瑰。阳光照在水珠上,亮晶晶的,停了一会儿,然后滑落、渗进土里,再也看不见。
他站了很久。妻在身后叫他,他没回头。
那一刻他忽然想起很多年前的伦敦,泰晤士河上的海鸥,和那个替他系领带的女孩子。她颈后有一小块没有晕开的爽身粉,带着淡淡的茉莉香。
他以为他早忘了。原来没有。
只是那滴露水落下去,再也收不回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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